根据教育部和《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招生计划
详见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招生网。
我院可根据学科需要和生源状况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外语:我院各专业外语语种的要求与《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一致,网址:https://zs.xmu.edu.cn/info/1174/31361.htm。
英语水平要求:英语能力优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或托福不低于85分;或雅思不低于6分;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证明。
如具备 2 年(含)以上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学习或所学项目为全英文授课的经历,可免除英语成绩的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日语水平要求:日语能力优秀,通过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考试。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院,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其它内容详见《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zs.xmu.edu.cn/info/1174/31341.htm)
三、报名
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我院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30日。报名网址:https://bsbm.xmu.edu.cn。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报考考生均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邮戳为准)将报考材料提交我院。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我院台湾研究院楼307办公室陈老师收(邮编:361005,联系电话:0592-2189760)。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用信封密封);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大专学历考上硕士研究生的,提交大专毕业证书);
(6)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8)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内容);
(9)考生承诺书(本人承诺处需手写签名);
(10)两篇代表性学术论文(不限是否发表)、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提交。若无硕士学位论文,需提交说明)或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应届生提交)、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11)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格式自定;
(12)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注: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材料(3)-(12)需排版整齐、胶装成册,封面注明“申请考核材料+报考人姓名+报考专业”。报名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信单独提供,不与其他材料一起装订。若上述材料不全,可不予处理。
②上述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④请使用EMS或者顺丰邮寄,快递注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
四、申请材料审核
1.申请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专家组审核
通过申请资格审查的申请材料,交由材料审查组进行审核。材料审查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外语水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给出成绩(百分制)。
3.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材料审查结果进行审议,在二级学科范围内,根据评分从高到低和差额比例(最多1:3的录取-考核比例,具体比例由各所自行确定)的原则来确定入围考核名单,进入考核名单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
入围考核名单报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备案后公示在学院网页上。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不记入最终考核结果,但将作为最终考核结果的参考。
五、考核
(一)资格复审
入围考核名单的考生在考核前到学院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检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招生网https://zs.xmu.edu.cn下载,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身份证原件;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硕士学生证原件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6.其他报考材料如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的原件(事先按填报顺序整理好);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5门及以上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算,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
1.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成绩30%):采用面试,对考生的总体情况(政治思想、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博士研究生阶段学术规划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2.外语能力考核(占考核成绩20%):采用笔试(10%)+面试(10%),包括专业外语翻译、摘要写作、问答等方式。
3.专业素质考核(占考核成绩50%):采用笔试(20%)+面试(30%),对考生的涉台综合知识和所报考的二级学科的专业知识进行考核。
面试阶段,考生需做10分钟PPT汇报(含个人介绍、以往科研工作介绍、博士研究生阶段学术规划、前沿学术文献等)。
同等学力考生须增加政治理论科目和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笔试。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依照考核成绩在二级学科范围内,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和招生计划拟录取。拟录取结果由“台湾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确定,报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考核不合格者(70分以下);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者(60分以下);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
七、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提交体检表的截止日期一般不晚于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
八、日程安排
1.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30日,考生报名缴费。
2. 2024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考生须经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将报考材料通过邮政快递EMS或者顺丰快递寄送我院,逾期不再受理。
3. 2025年1月15日前,学院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公示报考名单,公示时间3天。
4. 2025年3月8日前,各专家组完成审核并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参加考核的人选。
5. 2025年3月15日前,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专家组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最终复审,形成进入考核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1.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党委的监督。我院所有研究生导师都须严格遵守《我院台湾研究院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得以缴纳博士研究生导师配套经费为由向研究生收取任何费用。对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院党委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2.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3.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9760
申诉电话:0592-2189760
E-mail:twyjx@xmu.edu.cn
十一、其它
若国家和学校出台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我院台湾研究院
2024年11月
考生承诺书.docx考生自述表.doc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doc专家推荐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