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台湾研究院关于2024-2025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16 浏览次数:806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2024-2025学年毕评优工作现已启动,相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学校下达的指标如下:

荣誉称号

优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数量

3

11

3

三、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尤其要正确领会《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2023-2024学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4.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优。

四、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2024年9月4日下午17点前,各班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台湾研究院研究生团总支处(纸质材料提交至我院台湾研究院团委407办公室,电子材料请各班以1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院团委邮twyfdy@xmu.edu.cn):

1.本班汇总的《我院台湾研究院2024-2025学年“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1),仅需提供电子版,命名为“X级(硕/博)荣誉称号申报信息统计表”;

2.本班汇总的《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2-2),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文件命名为“申请人姓名+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文件夹命名为“X级(硕/博)荣誉称号申请表”;

3.本班所有申请同学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生成果证明、获奖证明、志愿服务证明等),仅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为“申请人姓名+证明材料”,文件夹命名为“X级(硕/博)证明材料”。

 注:

(1)研究生成绩证明可至主楼1楼,通过自助打印终端打印,扫描后提交;

(2)志愿服务工时以志愿汇截图为准,截图中需显示相应志愿时长获得日期;

(3)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提交,内容必须清楚完整。

五、其他问题

本通知未尽事项见学生工作部(处)网站相关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0981.ht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老师,0592-2182903


附件1-1: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doc

附件1-2: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 号).doc

附件2-1:我院台湾研究院2024-2025学年“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报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2-2: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我院台湾研究院团委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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