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我院台湾研究院2024年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时间:2024-05-16 浏览次数:465

 

我院台湾研究院2024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现根据《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及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1)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1)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或硕士结业,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属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条件:1.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2.在有关学术期刊曾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摘要),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奖励。

(三)品德良好,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及材料寄送要求

详见《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

三、资格初审

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材料评审成绩的权重为总成绩的50%。专家组围绕外语能力、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方面对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入围考核名单。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考核时间和资格复审

考核时间如下:

序号

专业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1

中国史

526日下午

嘉庚四418

526日上午9:30-11:30

台湾研究院院楼301

2

区域经济学

531日下午

台湾研究院院楼301

531日上午9:30-11:30

台湾研究院院楼301

考核前资格复查:入围考核名单的考生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我院接受检查:

1)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所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在读证明);

4)相关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其他报考材料如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的原件(事先按填报顺序整理好)。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考核。

(二)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算,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1. 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成绩30%):采用面试,对考生的总体情况(思想品德、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博士研究生阶段学术规划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2. 外语能力考核(占考核成绩30%):采用笔试(15%+面试(15%),包括专业外语翻译、摘要写作、问答等方式。

3. 专业素质考核(占考核成绩40%):采用笔试(20%+面试(20%),对考生的涉台综合知识和所报考的二级学科的专业知识进行考核。

面试阶段,考生需做10分钟PPT汇报(含个人介绍、以往科研工作介绍、博士研究生阶段学术规划、前沿学术文献等)。

同等学力考生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4.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内容包括考生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考核形式: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素质和品德状况,必要时采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三)考核形式

采用现场考核的方式。

(四)考核成绩

考核总成绩=初审成绩÷4×权重(50%+复试成绩×权重(50%)。

四、拟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等在二级学科范围综合评价,择优拟录取。

存在以下情况将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思想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

五、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提交体检表的截止日期一般不晚于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9760

mail twyjx@xmu.edu.cn   

网址http://twri.xmu.edu.cn/

七、本办法由台湾研究院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太平洋在线会员注册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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